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办法
已于2008年5月30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及苏劳社劳薪[2006]16号《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工作的特殊性、连续性及区域性广、季节性强的生产特点和部份岗位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的岗位、工种和期限:
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部营销人员、材料设备部采购人员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领导班子9人、经营部7名营销人员、材料设备部2人,合计18人,实行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执行工资和考勤考核
1、领导班子人员执行年薪制,年薪分基础工资与考核工资。每月25日由办公室进行考勤,并发放基础工资;年底按公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再发放考核工资。
2、经营部、材料设备部工作人员执行岗位工资,由本部门进行考勤,按年度部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按公司正常休息时间执行。正常工作时间为: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法定假期按《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上依法安排职工休息。
(2)、确应工作原因需要调整休息时间的,向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备案后执行,并由所在部门进行考勤和安排调休。
(3)、公司依法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工资计算标准和工资支付标准
(1)、全年法定工作时间按250天(即2000小时)计算。
(2)、月工资标准:以公司目前实施的原《无锡市企业职工技能工资参考表》按350元为起点依据,按职工各人情况所计算的职工本人技能工资标准另加物价补贴、施工津贴、车贴、浴费补贴、职称补贴、生产工人技术津贴六项之和为基数。
(3)、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全年以250天计算,每月20.83天(即166.6小时),即日工资=月工资/20.83(天),小时工资=月工资/166.6(小时),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下同)。
(4)、经批准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为日工资的300%,即法定假日工资=日工资×300%。
(5)、领导班子成员、营销采购人员的出差旅途、留宿等,以途中补贴、住宿补贴、误餐补贴等方式来支付报酬,维护职工权益。
第六条:公司将严格劳动法律和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工实际工作时间的考勤,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职工共同贯彻执行本公司《关于用工管理和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七条: 有关职工劳动保险和福利:
1、公司按规定为职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及有关规定为职工交纳计8%的住房公积金。
3、公司每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努力改善职工福利和物质文化生活。
第八条:劳动保护 :
1、公司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每年为焊工、探伤等特殊工种人员体检一次。
2、公司每二年为全体职工组织一次体检。
3、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公司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渠道,每年就企业工资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协商,并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议”,并向职代会汇报执行情况。
2、工会通过民主管理形式,监督实施情况,加强劳动保护管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第十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九 日 |